强制隔离戒毒期间的行政拘留,应当由拘留所执行,并由拘留所给予被拘留人必要的戒毒治疗,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会连续计算;如果被拘留人被释放时强制隔离戒毒尚未期满的,则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法律依据

《戒毒条例》第三十六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依法拘留、逮捕的,由监管场所、羁押场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连续计算;刑罚执行完毕时、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时或者释放时强制隔离戒毒尚未期满的,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第三十七条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3年的社区康复。社区康复在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执行,经当事人同意,也可以在戒毒康复场所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