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户主或者本人带户口薄向原户口本的登记机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扩展资料

户口本更新需要的资料:

1、更改婚姻信息,需要本人持结婚证或离婚证和户口本办理。

2、更改文化程度信息的,需要本人持毕业证和户口本办理。

3、更改信仰信息的,需要本人持宗教管理部门的证明和户口本办理。

4、更改兵役信息的,需要本人持退伍证等材料和户口本办理。

5、更改血型信息的,需要本人持医院开具的证明和户口本办理。

6、更改身高信息的,本人直接到户籍室测量身高,携带户口本办理。

7、如果是户口本打印时间较早,与现在户籍信息不符的,户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成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户主身份证直接到辖区派出所户籍室打印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