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程序的步骤有:(一)制定房屋征收年度计划;(二)提出征收申请,审核相关材料;(三)确定征收范围,明确实施单位;(四)发布征收预告,告知停办手续;(五)拨付工作经费,组织房屋登记;(六)交付拆迁款,动土开工。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