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三天,自被决定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计算三天。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六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一)警告。
(二)罚款:1元以上,200元以下。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