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业务收入是指各类企业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一般情况下,其他业务活动的收入不大,发生频率不高,在收入中所占比重较小。

如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使用权实施许可、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等。 其他业务收入是企业从事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具有不经常发生,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占收入的比重较低等特点。

扩展资料:

其他业务收入分录:

1、出售货物和提供劳务时收到价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借:银行存款(赊账的用“应收账款”科目)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款)

2、结转其他业务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其他业务收入的会计处理不规范

具体包括以下4种情形:

(1)其他业务收入实现后,“费用”等账户。

(2)其他业务收入实现后,而记入“营业外收入”账户。直接冲销“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没有记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

(3)其他业务收入实现后,只记“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没有相应结转成本和支出,违背了配比原则。

(4)将属于产品或商品销售收入或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的收入误列作其他业务收入。如某企业将处理固定资产的净收益36 000元做了如下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36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36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