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能代替合同章,合同章是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专用的业务专用章,而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