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而该条款中,并没有明确续签劳动合同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在时间界定上的区别。那么,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而劳动者仍旧在公司工作。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否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呢?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继续工作,此时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点为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截止点为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