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外就医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逐步完成审批程序就可以申请办理监外执行。审批程序包括狱政科初审;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病残鉴定病残鉴定;监狱应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回复;监狱接到罪犯被批准保外决定后应及时通知担保人、担保人应向监狱交纳保证金后方可办理出监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