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了人,致人轻伤的,肇事者应当赔偿受害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其他费用。上述赔偿费用,肇事者应当一次性支付,经受害者同意,也可分期支付,但是应当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