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传票后被告如果被告认可原告的诉讼请求的,就正常应诉,尽量和解以达成对自己更有利的结果;如果不认可应该积极收集、准备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积极答辩。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