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只要存在拖欠工资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没有时效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劳动者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