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保修规定是:主体结构终生保修,部分部件保修时间为2年至5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安置房房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