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生活中总会有不幸的人会经历离婚,那么,掌握以下几个法律常识就不会傻傻分不清啦!关于离婚一定要掌握哪些法律常识一、有婚外情就一定可以离婚?不一定!婚外情并不是法定离婚的要件,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离婚的法定条件。这里的同居是指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这与婚外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即使夫妻一方证明了另一方确实存在婚外情,法院也不会因此就判决离婚。二、假离婚可以逃避债务?不可能!有些家庭欠下了巨额的债务,夫妻自作聪明协商办理了假离婚手续,约定财产和债权归一方所有,债务由另一方负担,以为这样就可以逃避不还债了,但是这在法律面前是行不通的。如果债权人将夫妻双方起诉至法院,占有财产的一方以离婚为由拒绝还债,另一方同意还债却无履行能力,法院查明上述事实后,会认定双方离婚的真实目的是逃避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违法行为,该约定无效,法院有权责令或者强制这对夫妻对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假离婚不能逃避债务。三、骚扰前妻不犯法?够胆你就试试有些男方当事人与妻子离婚后,还经常找借口干扰前妻的正常生活。他们认为他们曾经是夫妻,闹点纠纷不算啥,没有违法。实际上,双方一旦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就恢复了再婚的自由,相互之间就没有忠诚、扶养、同居等义务,财产也做了重新的分配。离婚后,男方侵犯前妻的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当然会构成违法,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

相关法条
[1]《婚姻法》第三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