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车交通事故的,属于共享汽车这一方的责任的,由共享汽车车主购买的交强险先进性赔付,不足的部分,由商业险进行赔付,仍不足的,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