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insurancecompany)销售保险合约、提供风险保障的公司。保险公司分为两大类型——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参见:insurance保险公司(insurancecompany)是指经营保险业的经济组织。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包括直接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采用公司组织形式的保险人,经营保险业务。保险关系中的保险人,享有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费基金的权利。同时,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有义务赔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筹建完成后,保险公司可以提出开业申请,并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下列文件一式三份:(一)开业申请报告;(二)中国保监会认可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资本金入帐原始凭证复印件;(三)拟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公司部门设置及人员基本构成情况;(四)营业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五)公司章程(草案);(六)三年经营规划和分保方案;(七)拟经营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八)计算机设备、软件配置情况的报告;(九)中国保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应采取分公司、(中心)支公司、营业部的形式。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总部负责管辖总公司所在城市的支公司、营业部,总公司所在地不再设立分公司。保险公司以本规定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的最低资本金额设立的,全国性公司可以申请设立三家分公司,区域性公司可以申请设立两家分公司;此外,每申请增设一家分公司或省级以上分支机构,应当增加资本金至少人民币五千万元。申请增设分支机构时,保险公司资本金额已达到前款规定的要求的,可不再增加相应的资本金。全国性保险公司资本金达到人民币十五亿元,区域性保险公司资本金达到人民币五亿元,在偿付能力充足的情况下,增设分支机构可不再增加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