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拆迁是公益拆迁,应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房屋拆迁应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