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千元以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