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收到民事判决书后,如果是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如果是二审判决的,不能上诉,只能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民事诉讼提交的材料

1、民事起诉状

(1)当事人(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案由。

(3)诉讼请求(分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4)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起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

(6)起诉人签名、日期。

(7)起诉状用A4型纸,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2、证据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等。

(2)法定代理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证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