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会进入失信人名单的时间问题:
1.首先,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具有失信被执行人风险的,应当先由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其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并作出决定。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具有失信被执行人风险的,也可以依职权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所以,被执行人多久会进入失信人名单,取决于申请执行人是否申请以及法院的裁决时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