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指的是一个人因为年龄或其他因素从职场退出时,公司或雇主必须给予退休雇员的一笔较大额酬劳。这笔金额,雇员可以选择要一次提领全额(一次性退休金),或是分期以年金(终身俸)方式领取。

退休在不同的国家及职业有不同的法定年龄或工作年资,满此年龄或年资的职员,被视为应该退出职场,将位置让给年轻人。此时雇主必须给予一笔大额金钱作为劳工劳苦一生的奖励,并以此作为不工作后的养老生活费和医疗费来源。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构成,即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其中,由于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从90年代才开始逐步建立,因此过渡性养老金作为一种过渡性安排,不是每个人都享有的。

只有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参加工作,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才享有过渡性养老金。

即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扩展资料:

弊端

近年来由于世界市场竞争的激烈化,使得有些企业为了降低人事成本,避免付出大笔退休金给退休的员工,而以工读、人力派遣等非常规雇用取代正职员工(但企业仍不能规避为工读、人力派遣员工,依劳退新制提拨退休准备金)。

甚至以各种手段,如任意调动工作、减薪或是逼退等,让届退劳工自行离职逃避退休金给付而造成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部分国家的退休金计算法偏向长期在同一雇主下工作的劳工,所以当资方倒闭或是转换资方时,退休金的年资计算引发很大的纷争,常常劳工都是受损的一方。

有些国家采用制度改革法律防止这些行为,并推动国民年金等年金式国民保险制度,由政府托管定期提拨的金钱,等劳工退休后由政府将退休金转交劳工,以加强基本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