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能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房产按我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一旦产权证办在未成年人名下,该未成年人即为该房产的当然所有者,父母虽然出资但不是房产的所有人。转入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属于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一样享有财产所有权,任何人不得侵害。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所有的房产也不能设定抵押,因为一旦抵押权人处分了抵押的房产会危害到未成年人的利益,所以这类房产禁止抵押。购买属于未成年人的房产,只有未成年人的签字或者监护人的签字是不行的,必需要子女与父母都要签字。什么情况下可以处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1、未成年人的房产遇合法拆迁,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在不放弃房屋拆迁补偿权利的情况下与拆迁部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而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2、作为监护人的父母需要出售旧房来为未成年人购买新房改善居住条件时,且购买的新房价值等于或大于旧房的价值,而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3、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比如治病等而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4、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伤害,需要支付赔偿的情况;5、除了出于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教育等方面合理需要外,不得随意侵犯和处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父母擅自处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怎么办?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