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问:外婆在世的时候没有立遗嘱,现在她的孩子们对遗嘱继承产生了分歧,我想咨询一下,遗产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被继承人的哪些遗产属于继承遗产?谢谢!答:没有遗嘱的话一般是按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遗产。《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被继承人的遗产包括下面几种: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相关法条
[1]《继承法》第十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