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离职,员工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但是如果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