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的8种情形是,承租人擅自转租;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承租人拖欠租金;租赁合同的义务已经履行;合同的债务相互抵销;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债权人免除债务;以及其他法定的或约定的终止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