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员工办理社保,需要在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

需要携带的资料有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

3.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证明原件。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6.企业法人或社保经办人如是港澳台外籍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证件(永久性)和入中国境内的证件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XX市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1、在劳动局网站上录入员工信息备案,并提交申报。

2、劳动局网站通过后,录入劳动合同,并提交申报。

3、劳动合同网上审批后,填写《养老保险增员表》,网上申报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新增信息,向劳动保障部门报盘并打印文件。

4、到市劳动局办理现场鉴证劳动合同确认。

5、人事专员携带《鉴证登记册》、《养老增员表》、《医疗保险新增员备案表》、《失业保险新增员备案表》到珠海市社保局办理社会统筹险增员工作。

6、办理完毕,资料备份存档。

扩展资料:

公司不交社保的后果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公司不交社保是不可以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交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种保险,这五种是强制性交的。

如果公司不交保险的话,相关部门会对你公司进行处罚,并且影响到公司的一些年审。如果公司不给你们交保险,你们可以到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是免费的。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不能简单地认为,凡是劳动者提出辞职的,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劳动法之所以这么规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老有所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是有的企业经营者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忽视职工权益,拒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在这里要提醒企业经营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强制性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认真遵守,不然一旦出现劳动纠纷,支付经济补偿金也是应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