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由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申请办理;批准取保候审的,应当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七十二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