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的前提如下:
1、无权处分人持有动产或不动产;
2、受让财产时为善意;
3、支付合理价格;
4、完成法定公示。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他人,善意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