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撤销的限制性条件有:

(1)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间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