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供在刑事诉讼中会导致延期审理,是否要加重处罚应具体看待,如果是确有证据证明自己无罪或罪轻时,翻供可能成功,后果自然不用多说,如果没有足够证据只是博一个机会的,翻供失败也不会导致加重处罚;但是如果是恶意的翻供,就有可能承担更重的责任了,并且造成诉讼资源浪费的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论出于何种动机或目的,翻供无外乎两种后果:翻供成功或翻供不成功。一旦翻供成功,我们的司法自然能还事件以本来面目,也能还当事者一个公道。如果翻供不成功,翻供者必然面临“认罪态度不好”甚至“认罪态度恶劣”的指控,给自己被从重处罚“加分”。因此,提醒那些给出口供的人,一定要保证口供的真实性,既不能“冤枉”自己,也不能“冤枉”别人。要知道,翻供成功是很难的事情。同时,也提醒那些欲翻供者,慎重翻供,不能儿戏视之。那么,什么情况下的翻供才可能成功呢?通过实践,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翻供前所作的认罪供述不是事实或严重缺乏证据;2、原来所作的认罪供述与案件中的其他有罪证据并不完全吻合、也不完全印证;3、翻供时形成的新供述与其他无罪的证据完全吻合、完全印证。否则,翻供很难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