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接手的政府项目都要有立项批,发改委对项目的立项主要是根据项目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办理。

1、财政预算投资类、财政注入资本金类、银行政策性贷款类、外国政府贷款类项目采用审批制,属于内部审批,要求比较严格,需要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手续、环评手续、规划手续、节能手续、符合稳评条件的项目还需要提供稳评评估报告和审查意见等。

2、企业自主投资的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外资项目,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项目,《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项目等采用核准制。

扩展资料

申报材料

(一)内资企业投资项目需提供

①有相应资格的咨询机构编制的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申报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资源利用规划和能源耗用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②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

③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投资项目需提供土地公开拍卖确认书

④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外商投资项目需提供

①有相应资格的咨询机构编制的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项目建设地点。

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环境影响评价;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

②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③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④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⑤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⑦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书

⑧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