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证明是由区县以上劳动就业部门开据的证明有关人员没有职业的证明文件。

这类证明写法无什么特别严格的独特的格式(一般介绍信甚至书信格式即可),关键是要真正起到证明的作用。

办理无业证明需要的辅助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劳动手册、失业证、就业证;

2、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出具的经区、县以上劳动部门鉴证的无业证明;

3、办理失业证明需身份证和户口本,在户籍所在地劳动部门办理。

扩展资料:

关于无业证明的法律法规:《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