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环境罪是指通过恶化环境而危害人身健康和财产等的犯罪。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同时还包括单位,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污染和破坏环境及自然资源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