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里借款的人和被借钱的人,我觉得应该是这样写吧,如果是借钱的应该就是写经收到某某某出借的款项多少金额,而被借钱的人应该可以称为出借人。并且可以直接在落款处写上收款人,也就是嗯标题里所说的借钱的人,这样就可以避免出现一些歧义,万一以后有纠纷也可以合理的去维权。另外我觉得也可以在借钱的人和被借钱的人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