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程序是: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审理,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