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返修,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质量不合格,存在一定缺席,但可以通过整修等方式使其合格,且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的可以返修;2、建筑的承载力存在质量缺席的,可以通过加固处理的方式处理;3、返工等。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