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需要时间对交通事故作鉴定和检验,不能当场定责,对于没有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可以当场做出事故认定,但并不是必须当场做出。
《道路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