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法分类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如何区分1、从概念上:《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公安机关对于危害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是行政机关对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是进行处罚的依据。2、《治安管理处罚法》与《行政处罚法》的关系应当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这一条明确规定了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优先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二、行政处罚法分类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分类关系是怎么样的(一)行政处罚的学理分类:行政处罚法的种类也被称为行政处罚的具体形式,据统计我国行政处罚的种类多达120余种,可见行政处罚种类在行政处罚制度中数量众多,各种行政处罚按性质划分分为:1.申诫罚2.财产罚3.行为能力罚4.人身罚(二)法定分类:根据《行政处罚法》和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我国对行政处罚的法定分类有以下七种。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三)借鉴刑罚分类理论,2006年3月1日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队治安吃法的种类体系进行了重新划分,将治安管理中的行政处罚分为主罚和附加罚。其中主罚包括:1.警告2.罚款3.行政拘留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附加罚包括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限期处境和驱逐出境。这种划分突破了传统行政法关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划分思路,大胆融入了刑法的理论成分,更好的区别了具体处罚种类之间的差异,使得处罚更见成效,虽然仅仅是一种尝试和过渡,但应当说预示了行政处罚类型化的新法向。通过上文的详细介绍,我们知道了行政处罚法分类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具体分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