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虽然约定了相应的劳动期限,但也并不是不存在提前解除的情况。这毕竟是涉及到劳动者自身利益的事情,因此在劳动合同提前解除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格外注意的地方。那么究竟提前要注意啥?律师为您详细解答。根据《合同法》规定,员工与企业可协商一致解除双方劳动关系。1、由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员工想跳槽且企业想除名的情况下,根据《劳动》规定如企业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因此,员工不要主动提出是由自己提出离职的,可在双方解除协议中回避这个问题,以免轻易丧失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权利。2、违约金的合法合理性: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在员工提出离职的情况下,单位可能会向员工要求支付此违约金。同时,根据《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违约金高于企业损失130%的,员工可以向仲裁庭或法庭提出违约金过高,请求降低。3、进行工作交接,并拿到离职交接单。别以为工作交接是企业的事情,一些管理优秀的企业在给员工电脑或文件等工作物品或工作资料的同时,都会让员工签收。如员工在跳槽时,没及时交接工作,造成企业损失的时候,容易承担赔偿责任,又或者员工返还资料或财物的同时,没有让企业签收回执,如碰到企业恶意打击报复,主张员工从未返还资料或财物,员工则非常被动。律师提醒,交接单应该一式两份,公司与员工个人各执一份,交接单原件应当经过了企业盖章或者HR等负责人签字。4、注意劳动手册与退工单的内容记载劳动手册、退工单作为记载劳动者就业流动情况的凭证,如果没有上述凭证,劳动者的就业权利和劳动保障权利就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因此,一些企业在挽留劳动者的时候,往往采取扣押劳动手册和威胁在劳动手册上添加不利于劳动者再就业的记载的方法。劳动手册是劳动者从国家劳动部门获得的就业合法凭证,而企业只是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有保管的责任和义务。一旦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劳动手册应当由企业根据退工单如实填写好相关事项后交还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凭此手册再就业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企业还应在双方7日内开具退工单,延迟开具造成劳动者损害的,应予赔偿。所以,员工在跳槽时,要注意催促企业交还劳动手册,并及时开具退工单,同时,注意劳动手册与退工单的内容记载,以防一些企业恶意添加一些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离职原因,不利于员工寻求新的就业机会。法律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协商一致,否则的话就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构成违约。而在具体的解除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地方主要就是上述四方面的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