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影视剧和法律相关报道中,我们经常看到在法院开庭时,会要求现场人员不能擅自进行录像和录音,具体原因有以下几点:

01.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开庭期间不允许私自录音录像。

根据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未经法院允许,全体人员需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指挥,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在庭审期间,进行拍照、录音和录像等活动。

因此在开庭之前,书记员在宣读法庭相关纪律时,会要求在场人员关闭手机等一切可进行录音和录像的电子工具。且庭审现场装有监控,若发现私自录像,会受到一定惩罚。

02.为保证法庭秩序,并维护其庄严形象。

想象一下在庭审现场,当法官公正严明的审理案件时,突然发出咔嚓咔嚓的拍照声。而且有人站着录像,有人坐着录像,就差没有挥舞着荧光棒了,这种场面会严重影响法庭的庄严形象,降低人们对于法律权威性的认可度。

其次对于上述混乱现象,工作人员需要不停的维护庭审现场秩序才行,这样势必会干扰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审理,将不利于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

03.避免有心之人断章取义,故意篡改庭审事实进行散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律案件涉及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个人隐私、国家安全、商业机密和其它秘密事项等。

若在审理这些较敏感案件时,允许现场人员随意进行录音或录像。可能会出现一些不法分子,为了个人利益或其它不正当缘由,通过现代化科学技术,对录音录像资料进行篡改,歪曲法庭事实,并散布在各种新媒体传播渠道上。

此种做法很容易误导公众,甚至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同时给当事人带来精神上的伤害。现代社会网络暴力和网络舆论的可怕,相信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

04.法院需要对庭审经过全程录像,必要时还会进行庭审直播,当事人没有必要再自行录像。

为了向公众展示法律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性,最高人民法院强制性要求,除一些涉及到隐私和各类机密等,这些不适合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其它庭审都要进行全程录像录音。

而人民群众则可以在法院提供的网络渠道中,找到相关案件庭审录像进行观看。因此庭审期间,在现场进行录像是没有必要的。

其次,对案件进行录像或庭审直播,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法院审理时的规范性和公平公正性。毕竟是要公之于众的内容,稍有不妥就可能引发群众猜忌,产生不良后果。

当然,若是不听劝阻,无视庭审现场工作人员的规定,执意私自录音录像,也是要承担一定后果的。

情节较轻时,法院会要求删除手机中的录音录像资料,或留下来写个保证书或悔过书方可。情节严重者,法院有权利将其带离庭审现场,甚至还会采取罚款或拘留等措施。

所以在法庭这种十分公正严肃的场合,还是要严格遵守法律相关规定,不要因私心或一时冲动做出越轨行为,以免悔不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