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的领取需要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在六十个工作日之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社保中心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