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间不应该存在整行的空白,合同最后如果有大量空白,可在最后一行有效文字后,标注:以下空白如果是固定格式的合同,中间预留手写的空白,那么确定不需填写时,划线注销。
合同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内容填制必须完整,正副文本的内容必须一致,不得涂改。
业务部门应当对授信合同进行统一编号,确保编号的唯一性,并按照合同编号的顺序依次登记在合同登记簿上,业务部门应当将统一编制的合同号填入借款和担保合同中,主合同与从合同能确保对应上。
合同主体及基本信息填写清楚准确。标准合同文本封面等处,通常需要填写客户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客户基本资料,应填写清楚准确。
对于“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甲方”、“乙方”等处,应当填写当事方的全称,不要使用简称,并要确保合同上载明的当事人名称与实际签章相符。
授信合同的业务品种、币种、金额、期限、利率或费率、还款方式和担保合同应与授信业务审批的内容一致。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