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指标
反映和描述房地产市场状况的指标,包括供给指标、需求指标和市场交易指标三种类型。
(一)供给指标
1.存量(Stock,St),指报告期期末(如第t年或半年、季度、月,下同)已占用和空置的物业空间总量,单位为建筑面积或套数;在数值上,报告期存量=上期存量+报告期新竣工量一报告期灭失量(St=St-1+NCt-δt);可按物业类型分别统计。
2.新竣工量(New Completions,NCt),指报告期内新竣工房屋的数量,单位为建筑面积或套数,可按物业类型分别统计。中国竣工量统计指标是竣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人住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3.灭失量(δt),指房屋存量在报告期内由于各种原因(毁损、拆迁等)灭失掉的部分。
4.空置量(VCt),指报告期期末房屋存量中没有被占用的部分,可按物业类型分别统计。中国目前空置量的统计是不完整的,是指“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但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
5.空置率(VRt),指报告期期末空置房屋占同期房屋存量的比例,VRt=VCt/St。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房屋的类型特征和空置特征分别进行统计,包括不同类型房屋空置率、新竣工房屋空置率、出租房屋空置率、自用房屋空置率等。
6.可供租售量(HousesforSale/Rental,HSRt,)指报告期可供销售或出租房屋的数量,单位为建筑面积或套数。可供租售量=上期可供租售数量一上期吸纳量+本期新竣工量(HSRt=HSRt-1-AVt-1+NCt);实际统计过程中,可按销售或出租、存量房屋和新建房屋、不同物业类型等分别统计。因为并非所有的空置房屋都在等待出售或出租,所以某时点的空置量通常大于该时点可供租售数量。
7.房屋施工面积(Houses Under Construction,BUCt,),是指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面积和上年开工跨人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以及上期已停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和本期施工后又停建缓建的房屋面积仍包括在施工面积中,多层建筑应填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8.房屋新开工面积(Construction Starts,CSt),是指在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面积。不包括上期跨人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房屋的开工应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刨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的日期为准。
9.平均建设周期(Construction Period,CPt),指某种类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从开工到竣工交付使用所占用的时间长度。在数值上,平均建设周期=房屋施工面积/新竣工面积(CPt=BUCt/NCt)。
10.竣工房屋价值(Value of Buildings Completed,VBCt),指在报告期内竣工房屋本身的建造价值。
(二)需求指标
1.国内生产总值(GDP):是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
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
2.人口数,是指一定时点、一定地区范围内有生命的个人总和,包括常住人口和现有人口。
3.城市家庭人口,指居住在一起,经济上合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凡计算为家庭人口的成员其全部收支都包括在本家庭中。
4.就业人员数量,指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数量.
5.就业分布。指按产业或职业分类的就业人员分布状况。
6.城镇登记失业率,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与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扣除使用的农村劳动力、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港澳台及外方人员)、城镇单位中的不在岗职工、城镇私营业主、个体户主、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之和的比。
7.城市家庭可支配收入,指家庭成员得到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他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记账补贴后的收入。
8.城市家庭总支出,指除借贷支出以外的全部家庭支出,包括消费性支出、购房建房支出、转移性支出、财产性支出、社会保障支出。
9.房屋空间使用数量,指按使用者类型划分的正在使用中的房屋数量。
10.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城乡商品零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
11.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城市居民家庭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
(三)市场交易指标
1.销售量(Houses Sold,HSt),指报告期内销售房屋的数量,单位为建筑面积或套数。在统计过程中,可按物业类型、存量房屋和新建房屋分别统计。我国房地产开发统计中采用是实际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已竣工的房屋面积中已正式交付给购房者或已签订(正式)销售合同的商品房屋面积。不包括已签订预售合同正在建设的商品房屋面积,但包括报告期或报告期以前签订了预售合同,在报告期又竣工的商品房屋面积。
2.出租量(Houses Rented,HRt),指报告期内出租房屋的数量,单位为建筑面积或套数。
3.吸纳量(Absorption Volume,AVt),指报告期内销售和出租房屋的数量之和(AVt=HSt+HRt),单位为建筑面积或套数。实际统计过程中,可按销售或出租、存量房屋和新建房屋、不同物业类型等分别统计。
4.吸纳率(Absorption Rate,ARt),指报告期内吸纳量占同期可供租售量的比例(ARt=AVt/HSRt),以百分数表示,有季度吸纳率、年吸纳率等。
5.吸纳周期(Absorption Period,APt),指按报告期内的吸纳速度(单位时间内的吸纳量)计算,同期可供租售量可以全部被市场吸纳所需要花费的时间(APt=HSRt/AVt),单位为年、季度或月,在数值上等于吸纳率的倒数。
6.预售面积,指报告期末仍未竣工交付使用,但已签订预售合同的正在建设的商品房屋面积。
7.房地产价格指数,是反映一定时期内房地产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包括房屋销售价格指数、房屋租赁价格指数和土地交易价格指数。理想的价格指数,应该是基于同质物业的价格指数。我国目前的各类房地产价格指数,通常基于平均价格。
8.房地产价格,指报告期房地产市场中的价格水平,通常用不同类型房屋的中位数价格表示。中国现有房地产价格统计,是基于各类物业平均价格的统计。
9.房地产租金,指报告期房地产市场中的租金水平,通常用不同类型房屋的中位数租金表示。中国现有房地产租金统计,是基于各类物业平均租金的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