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出现渗漏处于五年保修期内的由开发商负责,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及损失赔偿;超过五年保修期的,购房者应当自行承担修复责任;商品房出现渗漏导致不能交付使用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