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失物我国法律规定如下:

1.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2.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3.遗失物在交给有关部门之前,拾得人要妥善保管,否则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十一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物权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