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医保是深圳市医疗保险种类的一种,《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将深圳基本医疗保险原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分别更名为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基本医疗保险三档。

深圳医保一二三档的就医原则:

一档参保人:市内任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二档参保人:门诊在绑定社康中心就医,住院在市内任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大病在规定医疗机构就医。

三档参保人:门诊在绑定社康中心就医,住院及门诊大病在规定医疗机构就医。

扩展资料:

一、普通门诊待遇

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普通门诊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社康中心的基本医疗费用,70%由个人账户支付,30%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二档参保人/三档参保人:

属于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属于医保目录的单项诊疗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

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给每位二档、三挡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总额不超过1000元。

二、住院待遇

一档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规定支付95%或90%。

二档参保人/三档参保人:

1、可到绑定的社康中心结算医院住院,或经结算医院转诊到规定医院住院,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在住院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

一级医院:85%

二级医院:80%

三级医院:75%

2、如果不经过转诊,到结算医院以外的规定医院住院,按就诊医院的住院支付标准的90%支付(即上述第1条支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