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被婚纱店用了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婚纱店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本人同意许可使用他人的照片做广告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