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纳税是公民的法定义务,民间投资盈利的,是需要上税的。我国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目前,我国的税收分别由财政、税务、海关等系统负责征收管理。1.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税(开征之前为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中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2.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及其地方附加,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3.在大部分地区,农业税(已取消)、牧业税(已取消)及其地方附加、契税、耕地占用税,仍由地方财政部门征收和管理。4.海关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关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此外,负责代征进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我国的税收收入分为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1)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中央政府分享75%,地方政府分享25%。(2)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3)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中央与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4)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外,其余部分的分享比例与企业所得税相同。(5)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6)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7)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的94%归中央政府,其余6%和其他印花税收入归地方政府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