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医疗过错行为如下:

(一)诊断的过错:1、问诊的过错。2、检查的过错

(二)治疗的过错:1、治疗方法选择的过错;2、治疗时机选择的过错;3、用药的过错;4、手术的过错:⑴术前判断的过错;⑵手术进行中的过错;⑶术后管理的过错;5、麻醉的过错。

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患者不配合、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当时医疗水平所限)。

3、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