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受理案件流程为:1、受理案件,报案人首填写报案表2、接受案件之后,开展立案审查工作;3、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4、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及时展开侦查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