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公示有两个公示主体,一个主体是行政主管部门的公示,主要公示企业注册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等;另一个是企业自行公示,企业询问的公示哪些内容主要是想了解企业自行公示。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了企业信息公示的具体内容, 包括7个方面: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于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